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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股民索赔初见成效保护权益尚有难题

发布时间:2020-10-17 01:28:45 阅读: 来源:硝酸厂家

股民索赔初见成效 保护权益尚有难题

副题:已进入及或将进入索赔榜的上市公司近60家  时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临近之际,社会各界对于维权的关注持续升温,股民维权领域亦不例外。本报“金融315”栏目总结了过去的一年证券维权领域取得成果和困难,以及未来可能被索赔的近60家上市公司名单和相关索赔资料,供投资者参考。

与以往沉寂惨淡的光景不同,过去一年A股证券维权案件终于让广大投资者看到了希望。股民起诉仪电集团、佛山照明 、绿大地、宁波富邦等案件一审纷纷传出胜诉获赔的消息,虽然有些案件仍处于二审阶段而没有最终定论,但是对于投资者和维权律师而言,还是对维权之路充满信心的。  《投资快报》记者作为专为中小投资者服务的报纸,一直致力于对股民证券维权活动进行帮助和报道。时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临近之际,社会各界对于维权的关注持续升温,股民维权领域亦不例外。为此,本报“金融315”栏目总结了过去的一年证券维权领域取得成果和困难,以及未来可能被索赔的近60家上市公司名单和相关索赔资料,供投资者参考。  58家上市公司面临诉讼维权  公开资料显示,尽管目前投资者维权仍然主要集中在证券虚假陈述领域,但近年来,也出现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诉讼。  据《投资快报》记者统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信息披露不真实,例如南纺股份连续5年虚增利润以及新中基 、神开股份 、迪威视讯 、三峡新材等是因为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处罚。第二类未披露相关信息,例如恒天海龙 、汉王科技 、紫鑫药业 、三木集团等是因为未披露关联交易被处罚;而华塑控股 、泸天化 、ST生化等是因为未披露担保事项、涉诉事项等被证监会处罚。第三类内幕交易,例如光大证券就是因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被罚。  投资者维权律师许峰指出,目前因虚假陈述已被处罚可索赔的上市公司案例有40家,已下发事先处罚告知书待正式处罚可索赔的有4家,目前仍在立案调查阶段待处罚后可索赔的有14家。投资快报与律师合作整理了58个因虚假陈述或内幕交易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案例供投资者参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拿起法律武器向上市公司等违法主体索赔。(索赔列表详见本报A9版)  投资者维权成果显著  在证监会严打信披违规的同时,投资者权益保护也愈发受到重视。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强化中小投资者赔偿救助,要致力于建立各类权益纠纷解决机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投资者维权领域获得了不少成果。  2014年4月,江苏三友投资者提起的虚假陈述索赔案达成和解获赔。  2014年7月,投资者诉华鑫股份原大股东仪电集团虚假陈述案获得了一审胜诉判决。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仪电集团全额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014年10月,备受关注的五粮液索赔案在历经5年的诉讼长跑后,投资者终于迎来了胜利。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五粮液向141名原告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344万元,赔偿原告因公司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损失,获赔比例高达67%。  一个月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部分股民诉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提起的索赔进行一审宣判。此次判决的案件共涉及原告900多位,判决生效后佛山照明应付赔偿总额超过6000万元。目前该案诉讼时效已经截止,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案涉及股民超过3000人,起诉标的超2亿。该案是在国务院保护中小投资者意见出台后,人数最多、涉诉金额最大的一起股民诉讼索赔案件。

到了12月,绿大地欺诈上市案一审宣判,部分投资者获得了胜诉判决。与佛山照明不同,该案诉讼时效截至2015年4月4日,诉讼时效已不足一个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要抓紧时间。  而在2015年年初,投资者诉宁波富邦案在经历了一审离奇判定、统一扣除80%的系统风险、原告坚决上诉后,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投资者获赔金额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近一倍。  投资者维权的几大难点  虽然投资者维权领域获得了令人欣喜的结果,但股民维权难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难点一前置程序成为索赔立案的拦路虎  “根据司法解释 ,股民若要提起诉讼必须满足前置程序的要求,即上市公司必须经过证监会或财政部作出行政处罚抑或是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的,股民才能索赔。这就导致许多权益受到侵害的股民被这个拦路虎挡在了门外。”维权律师许峰表示。  多名市场人士认为,证券法宗旨是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赔偿问题而言,对于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目前还没有出台司法解释。这就导致若投资者是由于内幕交易等受到损失而提起索赔,可能会缺少具体司法解释的指导,而尽早出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难点二信息不对称,许多投资者不知如何维权  “我炒股十几年了,也遭遇过几次黑天鹅事件,但从未想过维权。在我的认识中,股票市场的风险是需要投资者个人承担的,很难界定上市公司是否侵害了股民的利益,因此也不清楚何时、何种程度才能起诉,也没有了解维权信息的途径。”一位股民表示。  目前,我国还未建立专门的投资者维权服务平台,股民无法及时、有效获取维权信息。而股民维权律师作为股民维权案件的发起人,又缺乏有效的途径将信息传达给投资者,虽然很多媒体关注股民维权案件,但真正参与维权的股民还是寥寥无几。  难点三维权周期长  据《投资快报》记者了解,目前在股民维权领域,大多数维权律师采用的都是风险收费模式,即投资者获赔后才收取律师费,这种方式能够降低股民的维权成本。  而导致投资者不愿意维权的另一原因就是耗时过长。投资者索赔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时间跨度长达几年,不少投资者因此选择不维权。  难点四地方主义保护严重  “当行政处罚权下放到地方后,某些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处罚,这也给股民维权带来了障碍。”市场人士表示。  维权律师表示,上市公司的利益纠结也使得股民维权步履艰难。而法院审判又缺乏独立性,容易受到上市公司或者地方政府的影响,地方保护现象严重。  投资者维权的未来展望  针对目前中小者投资者维权的种种困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了广大司法工作者、业内专业人士亟待认真思索和解决的问题。  1、行政和解试点增加维权新途径  为了及时、有效、快速地解决受损投资者的赔偿问题,近日,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自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实施办法规定证监会可以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与其就改正涉嫌违法行为,消除涉嫌违法行为不良后果,交纳行政和解金补偿投资者损失等进行协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并据此终止调查执法程序。  有业内人士表示,行政和解试点办法的施行,意味着相当一批行政相对人将很快因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付出代价,投资者损失能得到快速补偿。也就是说,未来投资者将可通过行政和解、民事诉讼等多重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而另有专业人士则认为,由于实施办法中规定,只要达成和解协议就终止调查执法程序,即违法主体可以不用再受其他行政或者刑事处罚了,所以很容易给权力寻租留下空间,以和代罚,最终损害投资者权益。  更有业内人士认为,其实比行政和解制度更重要的,是增加案件调查和处理的透明度,加快案件调查和处理的速度。证监会应将涉嫌违法事实、立案调查乃至做出行政处罚的全过程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给当事人权力寻租的空间,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只是摆设。因此如何切实维护好投资者的权益,还需更深层次的制度改革与设计。  2、注册制改革应强调投资者权益保护  由发行核准制变为注册制,投资者最关心的是如何确保上市信息的真实性。假如投资者无法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及中介得不到严惩,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则证券市场就变成了上市公司圈钱之地,投资者也最终会对证券市场失去信心。  国外成熟证券市场实行注册制的同时,也具有严格的监管措施及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手段,欺诈者难逃身败名裂乃至倾家荡产的结局。而反观国内,在实行注册制的同时,还存在证券民事赔偿索赔周期长、索赔效率低、需前置程序等现实困难,以及《证券法》明确规定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索赔权“束之高阁”等问题亟待解决。  3、上海设立专门金融法院进入两会提案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提交了《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建议》的提案。桂敏杰表示,随着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发展,金融诉讼案件越来越复杂,对专业司法保障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建议在上海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受理上海各基层法院审判的各类金融案件的上诉,并依法受理属于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金融案件。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该提案能最终通过并付诸实施,这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福音。届时,如全国范围内引发的投资者维权案件均由上海金融法院统一管辖,则不仅可以提高案件审理的水平,同时也能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结果的可预测性。  维权律师认为,异地审理可以有效防止投资者索赔案件审理不公正以及久拖不判的情况发生,改善当前存在的地方保护现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原则,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核心元素。投资者的资金是证券市场的源泉,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没有投资者的参与,证券市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只有严格追究违法违规上市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上市公司才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原则,将与其证券有关的、可能影响投资者做出理性投资决策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只有整个证券市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投资者才会树立起对证券市场的信心,支持和促进证券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目前可起诉以及可准备起诉的违规上市公司情况一览  序号股票简称及代码处罚或立案事由索赔条件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1 云投生态 (绿大地 002200) 欺诈上市,招股说明书、年报虚增资产及业务收入 2010.3.18前买入,并在2010.3.18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5.4.4  2 宋都股份 (国能集团 600077) 年报虚假记载、未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1)2006.2.16-2008.5.31买入,并在2008.5.31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2009.4.23-2013.7.11买入,并在2013.7.11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015.7.13

3 华鑫股份(600621) 前大股东仪电集团超比例持股未及时披露 2008.6.2-2010.5.11买入,并在2010.5.11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5.9.3  4 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 “8.16”事件中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被罚 2013.8.16下午13:00-14:22 (1)买入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及对应的300只股票的投资者; (2)买入180ETF基金、50ETF基金及其对应的200只股票的投资者; 2015.11.14  5 恒天海龙(000677) 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009.1.1-2011.9.26买入,并在2011.9.26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5.11.22  6 多伦股份 (600696) 实际控制人未及时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2012.5.21-2012.7.21买入,并在2012.7.21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5.12.12  7 汉王科技(002362) 未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2010.2.8-2011.12.23 买入,并在2011.12.23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5.12.21  8 紫鑫药业(002118) 未披露关联交易 2011.3.30-2011.8.16买入,并在2011.8.16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2.21  9 南京医药 (600713) 未披露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事项,以及未及时披露委托收购股权事项 2011.12.4-2012.3.6买入,并在2012.3.6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3.20  10 贤成矿业 (600381) 未披露借款担保事项 (1)2009.7.31-2011.4.28买入,且在2011.4.28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2011.4.29-2012.6.27买入,且在2012.6.27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3)2012.8.31-2013.2.25买入,且在2013.2.25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3.28  11 勤上光电 (002638) 未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被罚;2014年12月2日公告又被立案调查 (1)2013.3.26前买入,并在2013.3.26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2014.12.2前买入,并在2014.12.2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第一段时效至2016.5.13 第二段待处罚  12 南纺股份(600250) 连续5年虚构利润累计3.44亿 2007.3.31-2012.3.27买入,并在2012.3.27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5.17  13 三木集团(000632) 三木集团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被罚 2012.5.1-2014.7.11买入,并在2014.7.11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7.1.9  二股东林传德未及时披露超比例持股信息被罚 2013.8.3-2014.4.15买入,并在2014.4.15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5.24  14 科伦药业 (002422) 2014年6月5日公告未披露与君健塑胶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被罚 2011.3.15-2013.5.4买入,并在2013.5.4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6.5  2015 年1月28日公告未披露与成都久易、 恒辉淀粉和伊北煤炭之间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0.11.19-2014.4.15买入,并在2014.4.15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正式处罚  15 莲花味精 (600186) 未披露重大诉讼、虚增利润累计达5亿 2006.3.6-2010.4.29买入,并在2010.4.29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6.14  16 零七股份 (000007) 如实披露大陆矿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对收回预付款并签订《资金托管协议》事项未及时披露 2012.2.7-2013.5.27买入,并在2013.5.27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6.18  17 欣龙控股 (000955) 未披露重大项目合作协议、重大债权债务协议、资产受赠事项 2011.12月-2013.4.1买入,并在2013.4.1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6.27  18 友利控股 (000584) 因未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 2013.4.23-2013.7.30买入,并在2013.7.30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6.28

19 康芝药业 (300086) 虚增2011、2012年利润 2012.2.23-2013.5.23买入,并在2013.5.23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7.2  20 新中基(000972) 2006年至2011年年度财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 2006.1.24-2012.3.20之间买入,并在2012.3.21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7.9  21 宝硕股份 (600155) 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未披露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定期报告虚增利润、货币资金虚假记载等 2001.1.1-2006.10.22买入,并在2006.10.22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8.2  22 华塑控股(000509) 未及时披露相关协议及担保事项 2010.12.27至2013.1.4买入,并在2013.1.4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8.29  23 泸天化(000912) 未按规定披露对外重大担保事项 2013.12.27-2014.4.30买入,并在2014.4.30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9.5  24 东贝B股(900956) 未披露或未如实披露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大股东东贝集团未如实报告被罚 2006.10.17-2011.12.22买入,并在2011.12.22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9.11  25 金谷源 (000408) 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2012.1.13-2013.12.7买入,并在2013.12.7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10.16  26 康达新材按规定报告会后事项、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2013.7.5前买入,并在2013.7.5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10.18  27 天津磁卡 (600800) 未将控股子公司环球化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虚计2006年至2012年各期年报合并利润等 2006.7.24-2013.9.10买入,并在2013.9.10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10.30  28 宏磊股份 (002647) 2012年未按规定披露宏磊集团占用宏磊股份资金被罚,未披露宏磊集团2013年违规占用资金再次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2012.4.1-2013.4.27买入,并在2013.4.27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2013.8.22-2014.4.29买入,并在2014.4.29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11.8  29 *st新都(000033) 依法披露重大借款、重大及关联担保事项,未依法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2011.3.14-2014.4.25买入,并在2014.4.25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11.12  30 内蒙发展 (四海股份 000611) 未披露股份转让合同、货币资金虚假记载 2011.8.29-2013.7.15买入,并在2013.7.16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11.28  31 上海三毛 (600689) 未及时披露重要控股子公司贷款逾期等重大事件 2013.1.28-2013.3.22买入,并在2013.3.22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12.23  32 博汇纸业 (600966)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与关联方发生的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13.4.27-2014.4.30买入,并在2014.4.30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016.12.26  33 迪威视讯(300167) 2010、2011、2012年通过虚构业务合同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利润超过2000万元 2011.4.15-2013.7.29买入,并在2013.7.29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6.12.31  34 三峡新材(600293) 2011年、2012年财务造假 2012.4.11-2013.10.15买入,并在2013.10.15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7.1.5  35 青鸟华光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未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 2008.3.29-2013.3.20买入,并在2013.3.20后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017.1.7  36 ST生化未披露重大涉诉、违规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 2006.6.20-2013.4.23买入,并在2013.4.23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7.1.9

37 恒立实业 (000622) 虚构《增资框架协议》 2013.3.15-2014.6.11买入,并在2014.6.11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7.1.23  38 神开股份(002278) 2010-2012年财务造假 2012.4.21-2013.11.20买入,并在2013.11.20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 2017.2.5  39 *st中富临时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12.12.12-2013.1.29买入,并在2013.1.29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017.2.11  40 键桥通讯连续四年虚增利润,未及时披露重大对外贷款、重大担保事项 2010.4.10-2014.3.7买入,并且在2014.3.7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017.2.16  41 上海家化 (600315) 2014年12月23日公告未披露关联交易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08.4.1-2013.11.20买入,并在2013.11.20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正式处罚  42 上海物贸 (600822)及B股 2015年2月9日公告因年报虚假记载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2.4.26-2013.10.12买入,并在2013.10.12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正式处罚  43 风神股份 2015年1月9日公告因连续两年财务造假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2.4.6-2013.12.18买入,并在2013.12.18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正式处罚  44 华锐风电(601558) 2015年1月9日公告因虚增收入、利润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12.4.11-2013.3.7买入,并在2013.3.7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正式处罚  45 康达尔 (000048) 2012年12月4日公告因涉嫌虚假陈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0.11.19-2012.12.4买入,并在2012.12.4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处罚  46 *st超日(002506)/11超日债(112061) 2013年1月24日公告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3.1.23前买入,并在2013.1.23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或债券待处罚  47 五洲交通 (600368) 2014年3月21日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3.3.11-2014.1.28买入,并在2014.1.28后卖出或持有股票待处罚  48 创兴资源 (600193) 2014年3月27日公告因涉嫌违法被证监会立案稽查 2011.7月-2014.3.27买入,并在2014.3.27后卖出或持有股票待处罚  49 *ST成城(600247) 2014年5月21日公告未按期披露年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4年10月9日公告涉嫌信披违规再次被立案调查 (1)2011.1.1-2014.5.21买入,并在2014.5.22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2014.5.23-2014.10.9买入,并在2014.10.10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处罚  50 *ST国创(600145) 2014年6月19日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3.3.12-2014.3.18之间买入,并在2014.3.19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处罚  51 博元投资 (600656) 2014年6月19日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4.6.18前买入,且在2014.6.18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处罚  52 露笑科技 (002617) 2014年9月9日公告因涉嫌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2.11.27-2014.9.10买入,并在2014.9.10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处罚  53 皖江物流 (600575) 2014年10月10日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4.9.24前买入,并在2014.9.24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处罚  54 中科云网 2014年10月13日公告公告因涉嫌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4.10.13前买入,并在2014.10.13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处罚  55 北大医药 2014年11月20日公告因涉嫌违规代持,北大医药、北大资源、政泉控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3.9-2014.11.3买入,并在2014.11.3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处罚  56 中银绒业 2015年2月5日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5.2.4前买入股票,且在2015.2.4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受损的投资者待处罚  57 大连控股 2015年2月9日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5.2.9前买入股票,且在2015.2.9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受损的投资者待处罚  58 海润光伏 (600401) 2015年2月13日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被江苏证监局立案调查 2015.1.13-2015.2.13买入,并在2015.2.13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待处罚  注:本表由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提供,仅供投资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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